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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引言
咸头岭文化是珠江三角洲地区距今-年间的一支考古学文化[1]。由于该文化遗址位于海岛和大陆沿海等特殊的地理环境区域,其人群独特的生存特点或生计方式一直是研究者感兴趣的话题。目前学界对其生计方式的认识,主要有以下观点:
张弛等认为咸头岭文化“主要是利用海洋水生资源的一支古代文化群体”[2]。娄欣利和赵善德更是从现代环境出发,推测咸头岭文化人群获取食物资源的种类,并详细推测其捕捞水生资源的各种手段,包括当时如何制造渔网以及捕鱼的各种方法等[3]。其他研究者也有类似的观点,通常表述为“海洋文化”[4]、“渔猎特色”[5]、“水产海产类食物在人们生活中应占有主要地位”[6]、“以渔猎经济占主要地位”[7]、“靠海为生,主要经济活动是打鱼”[8]以及“以海洋为对象,捕捞业占主导地位”[9]等等。此外,古环境研究者还从海侵和高海平面等古环境变化的角度论证渔猎兴起的原因[10]。以上这些观点存在一个共同点,即基本认同珠三角地区自距今年的咸头岭文化以来,就是一支主要依赖海产资源为生的群体。
但是以往的研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第一,对咸头岭文化生计方式的定性往往只是从地理位置(位于沿海地区)出发,而很少对遗址出土遗存本身进行分析;第二,由于对咸头岭文化的界定不纯,往往将常见于新石器时代末期(距今约-年)的网坠等石器,用以论证咸头岭文化时期渔猎经济的发达;第三,缺乏对咸头岭文化遗址动植物遗存和工具的详细分析;第四,将海侵或高海平面对应海洋资源丰富和渔猎发达的逻辑关系过于简单。实际上,海洋生物繁殖的影响因素往往需要具体到海水的酸碱度、盐度以及温度等更加直接的条件(详下);第五,由于缺乏细致的分期,未能从动态的角度去看待咸头岭文化生计方式的演变。
鉴于此,下文将在分期和类型划分的基础上,对咸头岭文化遗存(主要是动植物遗存和石器组合)进行统计以及功能分析,最后结合陶器、稳定同位素和最新的古环境研究成果等方面信息,对咸头岭文化的生计方式及其演变进行综合推定。并以此为契机,对咸头岭文化时期整个东南沿海地区史前人群的生计方式发展规律进行探索。
02
咸头岭文化的分期、年代与类型
本文采用李海荣和刘均雄对咸头岭文化的界定和分期方案。这两位学者以具有明确层位关系的咸头岭遗址为标尺,将咸头岭文化划分为三期六段[11](表一)。
咸头岭文化遗址中包含沙丘遗址和贝丘遗址两种类型,其中绝大部分属于沙丘类型,分布在珠江三角洲南部海岛地区;目前发现贝丘类型遗址只有蚝岗、万福庵、金兰寺和蚬壳洲四处,分布在珠江三角洲的中部和北部大陆沿海地区[12](图一)。可见,沙丘遗址是咸头岭文化的主要遗址类型。接下来我们先从沙丘遗址入手,再论及贝丘遗址,最后凝练出咸头岭文化生计方式的总体面貌。
03
沙丘遗址动植物遗存和工具分析
(一)动植物遗存分析
就目前的发现来看,咸头岭文化时期沙丘遗址很少发现动植物遗存。近年来,吕烈丹对年咸头岭遗址第五次发掘堆积进行植物硅酸石的研究,获得一些微体植物遗存信息[13]。
据其研究,其中可鉴定的植硅石中包括虎尾草、早熟禾本科、黍亚科、稻亚科、棕榈科和木棉科等,值得注意的是,在一至三期的各个地层都有少量的稻亚科植硅石(包括叶子和谷壳的)。其中以06XTLZ1(T1④层下)发现数量最多,且大部分都是稻属的谷壳。作者还提及,由于观察设备的原因,未能鉴定是野生稻还是栽培稻,因此无法确定当时是否存在稻作农业。我们认为,无论其属于野生还是栽培种,作为食物利用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但是根据发现的数量比例来看(占所有植硅石比例5%以下),即使存在,其在食谱中所占比例也不大。
除咸头岭遗址以外,深圳大黄沙遗址也发现了相关的食物遗存。据简报描述,发现“釜38件…有的器内残留烧焦的食物结块”,“罐…54件…有的器内残留烧焦的食物结块”[14]。商志香覃推测这些“烧焦食物”可能是块茎植物[15]。严文明先生据此认为,咸头岭文化可能存在少量的种植业[16]。当然,由于缺乏明确的成分分析,也不排除是动物遗存的可能性。
总之,虽然就目前仅有动植物遗存资料而言,很难对沙丘遗址的生计方式作出任何具体的判断,但是至少也不能据此判断咸头岭文化沙丘遗址是以海洋资源为生。
(二)工具分析
在咸头岭文化沙丘遗址中,大多数遗址都出土石器。其中部分遗址或遗存详细公布了石器的种类及数量信息,这些材料包括和年发掘的咸头岭[17]、年发掘的咸头岭[18]、年发掘的中山龙穴遗址[19]以及大黄沙遗址[20],我们把这些遗址出土石器信息统计如下(表二)。其余的遗址如中山白水井[21]、大梅沙[22]、小梅沙[23]、长沙栏[24]、丫洲[25]]、涌浪[26]、棠下环[27]和草堂湾[28]等,或由于发现石器数量太少或因为简报未公布相关信息,不纳入统计之列。这些石器种类包括斧、锛、砺石、饼形器、凹石、杵、锤、砍砸器和刮削器等,其中位于咸头岭文化最晚阶段的草堂湾遗址发现1件尖状器。这些石器组合和种类与上述统计的几处遗址无异(见表二)。
首先,各个遗址普遍存在的斧锛凿类石器属于木作工具[29],砺石应属于前者的磨制工具。而各遗址都发现的石拍,目前学界普遍认为是制作树皮布的工具[30]。这两大类工具可以确定与食物获取没有直接关系。除此之外,各个遗址发现最多的石器就是饼形器(、年咸头岭遗址除外),其次是石砧、石杵、研磨器以及石锤等(图二)。虽然各个遗址不同种类石器比例稍有差异,但是总体情况是较为一致的。
关于咸头岭文化饼形器的功能,有研究者推测是用来敲打制造渔网的植物纤维,并据此推断咸头岭遗址先民存在各种利用渔网捕鱼的生计手段[31]。但是这种观点却得不到相关考古背景的支持。首先,在目前发现所有的咸头岭文化遗存中(包括沙丘和贝丘遗址),基本不见网坠。这说明咸头岭文化时期很可能还未出现利用渔网捕鱼的行为。因此,把饼形器当作制作渔网的工具便缺乏考古背景的支持。实际上,邓聪对于年咸头岭遗址出土的46件饼形器进行研究发现,其中有39件具有明显的单面或双面的研磨面,并不具备敲打制网的功能,并认为“饼形器可能是与一些体积稍大具有平缓研磨面的磨石共同使用的”,很可能是一种研磨制粉的工具[32]。中山龙穴遗址发现的一定数量的研磨器,虽然外形是“半球形、长圆柱形和扁体状”,但是同样具有平滑的研磨面,功能可能与上述饼形器相类。
至于各种凹石或石砧的功能,根据其它地区对相同石器的实验研究、微痕和残余物分析,是作为一种加工和砸击坚果等植物的工具[33]。
咸头岭遗址还出土了不少石杵。据观察,同时具有敲打和研磨的痕迹[34]。因此,这类石器很可能与前述的饼形器、凹石和石砧一样,作为敲打、捣杵和研磨植物的工具。
当然,要最后敲定咸头岭文化饼形器、研磨器、凹石或石砧和石杵等石器的功能,还需对这些石器的残余物作直接分析。
最后,关于各个遗址发现的砺石和石锤。由于缺乏详细的信息,难以进行分类和功能研究,应是一种多功能的工具。部分砺石可能与磨制斧锛类石器相关,而部分磨面大而平的砺石可能与研磨器共同使用,是一种磨盘类工具。至于石锤,可能有部分与石砧配套使用,作为砸击坚果的工具。只是这种推断需要对这些石器进行微痕和残余物分析来验证。
综上,咸头岭文化沙丘遗址工具中,缺乏以往研究者所认为的以渔猎为主或者以利用海洋资源为主的证据。如果上述数量最多的饼形器、凹石和石砧作为植物处理工具的推断不误的话,倒可能反映咸头岭文化沙丘遗址类型较大程度依赖植物利用。
04
贝丘遗址动植物遗存和工具分析
咸头岭文化的贝丘遗址发掘时间较早,未采用植物考古的发掘方法,因此未获得与植物相关信息,故以下只讨论动物和工具遗存。具体情况如下(表三)
首先看动物方面。咸头岭文化的贝丘遗址所出土的陆生动物遗存材料不多,看不出早晚的变化。但是水生资源有明显的变化,即在二期五段之前(约距今年前),所有的遗存所发现贝类基本都是生活在淡水环境中,也有少量生活在咸淡水之交的环境,未见到明确生活在海岸潮间的海洋贝类;只有到了二期五段和三期六段,咸头岭文化贝丘人群才开始采食海洋贝类,如牡蛎、文蛤和蚶等。
如果把时间尺度控制得更细的话,这种演变情况能看得更加明显。以层位关系比较明确的东莞蚝岗遗址为例(表四):
表四显示,蚝岗遗址最早期(即咸头岭文化二期四段)尚未包含贝类;到了遗址二期(即咸头岭二期五段)时,堆积中开始出现贝类,而且还显示出一个从少到多的过程。如属于遗址二期的⑥层,堆积还主要是黏土,仅夹杂极少量的贝类,到了二期的⑤层才开始转变为以贝壳为主要堆积内涵;到了遗址三期,堆积仍然以贝壳为主,并几乎全部是生活在海岸潮间的蚝(牡蛎)。蚝岗遗址的层位向我们展示了咸头岭文化贝丘人群对于海洋贝类的利用,存在一个从无到少,从少到多的过程。如果以堆积中出现大量的贝类作为当时人群积极开发海洋贝类的标志,那么,咸头岭文化贝丘人群要到了二期五段的晚期阶段才开始强调这种生计行为,这个时间段已经接近咸头岭文化的最末期,绝对年代在距今-年之间。
由此可见,咸头岭文化贝丘遗址人群的动物利用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从一期到二期四段主要是以利用淡水的贝类和陆生动物为主,到了二期五段的晚期阶段,才开始出现较多利用海洋资源。因此,仅就海洋贝类在该文化出现的时间而言,即使把咸头岭文化贝丘遗址人群定性为海洋文化或者以利用海洋资源为主的群体也是不全面的。
再看工具方面。除了少量的骨器和蚌器外,咸头岭文化贝丘遗址的石器工具基本都见于沙丘遗址。饼形器、磨石(研磨器)、石磨盘从早至晚普遍存在(图三,1、2、4、5),说明贝丘遗址与沙丘遗址一样,在整个咸头岭文化的时间范畴内,也十分强调对于植物的采集、碾磨与食用。
在咸头岭文化的二期五段开始大量出现一种尖状器(图三,3、6)。这类石器被广东考古工作者称为“蚝蛎啄”[39]或“牡蛎啄”[40],被认为是一种开采牡蛎(蚝)的工具。我们认为这个功能推断是合理的。因为根据蚝岗遗址分期情况,尖状器与堆积中包含牡蛎等海洋贝类是同时出现的(都在二期五段)。此外,在粤东潮安沿海的贝丘遗址中,陈桥村和石尾山两处贝丘遗址都包含大量的尖状器,与其共存贝类则基本都是牡蛎等;而海角山遗址未见尖状器,而共出的贝类多是淡水河蚬、田螺和乌蛳,不见牡蛎[41]。因此,这种尖状器在咸头岭文化二期五段大量出现,表明此时贝丘遗址人群开始大量采食牡蛎。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咸头岭文化贝丘遗址在二期五段开始出现大量尖状器,但是与之同时的沙丘遗址却很少发现,如前述,仅在三期六段的草堂湾遗址发现1件。这或许受发掘面积影响,但是同属二期五段和三期六段的其它沙丘遗址亦很少见到尖状器。这或许说明,从咸头岭文化二期开始,虽然贝丘遗址人群已经开始大量采食牡蛎等海贝,但是沙丘遗址人群仍然维持着较大程度依赖植物利用的经济形态。
05
陶器、稳定同位素和古环境研究
(一)陶器特征
根据李海荣的分期研究,咸头岭文化的陶器形态在二期发生了较大变化,特别是二期五段开始出现较多的多股平行线组成的刻划纹[42]。有研究者通过实验研究发现,这些刻划纹是用毛蚶和扇贝壳等工具刻划出来的(图四)[43],故常被称为贝划(印)纹[44]。由于毛蚶和扇贝是生活在海岸潮间的贝类,故贝划纹的出现可以反映当时人类开始注意和利用海洋贝类。有趣的是,贝划纹的出现恰好也在二期五段,与前述贝丘遗址海洋贝类出现时间一致。这又为上述结论增加了一条辅证。但同时也给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咸头岭文化二期五段,除贝丘遗址外,沙丘遗址也出现了较多贝划纹(如咸头岭遗址4段贝划纹占3.2%,5段占8.5%[]),但是相应时间段内的沙丘遗存中不见毛蚶和扇贝等遗存。对于这个问题的解释,有两个方向值得我们探索:第一,沙丘遗址人群在二期五段时,也开始采食毛蚶和扇贝等海贝,只是由于丢弃方式以及其它原因,目前我们还没发现;第二,沙丘遗址人群只是利用毛蚶和扇贝制作陶器纹饰,未纳入食物范围。目前不确定是哪一种情况,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即相当于咸头岭文化二期五段这个时间,珠三角沿海地区生存着毛蚶和扇贝等海贝。
(二)稳定同位素分析
(英)秦维廉(Meacham)对深湾遗址F层出土的人骨进行13C同位素的测定,其结果为-21‰、-19.9‰和-18.1‰。(英)奇泽姆(Chisholm)等把13C含量为-20‰到-22‰作为依靠C3植物为生存的数值范围。深湾F层的数值表明,当时人群主要是以陆生动植物资源为生[46]。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深湾F层出土陶器表明,其部分遗存属于咸头岭文化,部分遗存属于虎地-过路湾一类遗存(距今约-年)[47]。因此,这些人骨样品无法确知是否属于咸头岭文化时期。
另外,对于东湾仔遗址二期(-BC[48])人骨进行13C的测定表明,当时人群食谱中大约有85%的食物属于海产[49]。
虽然以上的研究结果可能与咸头岭文化无直接关系,但是它却证明了一点:即珠江三角洲地区史前人群生计方式并非从一开始就是“海洋文化”或者以海产为生的经济形态,而是存在一个从陆生资源逐渐转向海洋的过程。这个过程与前文对于咸头岭文化生计方式发展方向的论述不谋而合,虽未可作为直接证据,却可供参考。
(三)最新古环境研究的启示
以上对于沙丘遗址和贝丘遗址动物遗存、石器、陶器以及稳定同位素等的分析展示了咸头岭文化生计方式的一个超乎常规的现象:这些遗址基本都位于海岛和大陆沿海地带[50],但是其生计方式很大程度上依赖植物采集,仅在最后的二期五段后才出现海洋贝类的利用。这与以往学者所持的海洋文化或以海洋资源为生的认识有很大出入。这给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为什么咸头岭文化(特别是一期)人群不利用本应是“俯拾皆是”[51]的海洋贝类?对于这个问题,古海水酸碱度的研究或许能给我们一点启示。
通常认为海水PH值变化(降低)是工业革命以来才有的现象,但是最近古环境研究者刘羿等人通过研究发现,南海地区海表水的PH值在±-±BP间(校正后为-BP)出现最低值,海水呈现高酸性(表五)。该文还进一步推断,这可能与当时海平面上升和海水上涌有关,因为深海的PH值要显著低于海表[52]。工业革命以来,由于人类活动CO2的排放,现代海洋比工业革命前降低了0.1个PH值单位[53],这种幅度的海洋酸化已经对海洋生态系统造成严重威胁、对近岸海洋生物的生长和繁殖造成负面的影响,特别是对那些具有碳酸盐外壳(或骨骼)的生物(如海洋贝类、龟鳖类、蟹类等)造成溶蚀或者导致这些生物幼体无法正常形成所需的碳酸盐外壳[54]。表五显示,距今约-年间,南海海表水的PH值跟前后的时间段相比,降低达0.2-0.3个PH单位。这个时间段正好落在咸头岭文化一期;在距今约-年间,PH值恢复到8.20±0.02,即海表水的酸碱度恢复到一个相对正常的数值。而这个年代恰好与咸头岭文化二三期相当。这表明,在咸头岭文化的时间范畴内,古海表PH值从低到高的变化与咸头岭文化人群对于海洋贝类的利用从无到有发展规律具有某种程度上的同步性。前述海表水PH值降低(酸化)不利于海洋贝类的生长繁殖,因此,咸头岭文化一期人群表现出不积极利用海洋贝类的迹象是否与当时古海表水酸化有关?这是一个值得考古和古环境研究者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