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海洋牧场建设规划20162025

全国海洋牧场建设规划(-年)

(征求意见稿)

前言

我国海域辽阔,岛屿众多,岸线绵延曲折,拥有良好的天然海域生态环境条件。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和人口不断增长,受环境污染、工程建设以及过度捕捞等诸多因素影响,我国近海渔业资源严重衰退、水域生态环境日益恶化、水域荒漠化日趋明显,严重影响了我国海洋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海洋牧场是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修复水域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近海渔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措施。经过30余年的发展,我国海洋牧场已初具规模,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缺乏统筹规划和科学布局等问题,制约了海洋牧场综合效益的发挥。为贯彻“十八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和海洋强国的有关精神,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关于发展海洋牧场的部署安排,充分发挥海洋牧场的综合效益,拓展和有效配置渔业发展空间,优化海洋渔业产业布局,提高渔业资源利用效率和生产效益,加快渔业转方式调结构,促进渔业转型升级,特编制本规划。

一、海洋牧场建设的意义和必要性

海洋牧场是指基于海洋生态系统原理,在特定海域,通过人工鱼礁、增殖放流等措施,构建或修复海洋生物繁殖、生长、索饵或避敌所需的场所,增殖养护渔业资源,改善海域生态环境、实现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渔业模式。加强海洋牧场建设对加快渔业转方式调结构和转型升级、保障我国粮食安全、提高优质蛋白供应水平、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修复海洋生态环境、实施海洋强国战略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有助于调整渔业产业结构,转变渔业发展方式

当前,资源衰退、环境恶化等问题已成为制约渔业发展的“瓶颈”。一方面,渔业发展受到外部资源环境的制约越来越大,发展空间受到限制;另一方面,过度捕捞和高密度养殖等渔业行为又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在新形势下,需要秉承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坚持产业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原则,实现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这是现代渔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海洋牧场充分吸收海洋捕捞、增殖放流和生态养殖的优点,在降低海洋捕捞强度,减少海水养殖密度的同时,能够提供更多优质安全的海水产品,有利于推进渔业从传统的“规模产量型”向“质量效益型”方向转变,从而促进我国海洋渔业转型升级和健康持续发展。此外,海洋牧场的建设还可以推动养殖升级、捕捞转型、加工提升,促进休闲渔业的发展,有效延伸产业链条,提升海洋渔业的附加值,推动海洋渔业向绿色、协调、持续方向发展。

(二)提供优质动物蛋白来源,保障我国食物安全供给

据世界银行预计,到年全球范围内对粮食的需求将增长50%以上,而到年将有36个国家的14亿人将陷入食物短缺的危机中。水产品是国际上公认的优质动物蛋白来源,也是我国食物供应的重要组成部分,海洋水产品的年产量相当于全国肉类和禽蛋类年总产量的30%,为我国城乡居民膳食营养提供了1/3的优质动物蛋白,已经成为我国食物供给构成中的重要来源,是维护我国粮食安全的新途径。在当前耕地减少、粮食供需失衡和世界粮食价格波段运行的形势下,发展海洋牧场,为人民大众提供优质海产品,对保障我国食物安全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海洋牧场是向“蓝色国土”获取食物的有效途径,是“蓝色粮仓”的重要载体,抓好海洋牧场建设可以切实满足城乡居民对改善膳食结构、获取优质蛋白的迫切需求,满足国家粮食安全对海洋渔业的要求。

(三)可有效恢复海洋生物资源,改善海域生态环境

尽管近年来我们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但资源衰退、环境恶化的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海洋生态保护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维护海洋生态安全,是国家生态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保护和修复两手同时推进。海洋牧场主要是利用工程手段,基于生物与环境相互作用的海洋生态系统原理,营造适合水生生物繁衍、栖息和生长的渔场环境,进而实现水生生物资源的自然繁殖和补充,从而促进海洋生态系统的稳定和改善。建设海洋牧场,通过科学地投放人工鱼礁、移植和增殖海草和藻类、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等系统化的海洋牧场建设措施,可有效改善海域生态环境,恢复近海渔业资源,增加海洋生物多样性,维护海洋生态系统安全。另外,海洋牧场所配套实施的渔业生产,在产出优质海水产品的同时,还能起到固碳除氮的作用,从而达到净化水质、降低富营养化的目的。

(四)推动海洋经济增长,助力海洋强国战略

党的十八大在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同时,作出了建设海洋强国的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进一步强调,要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提出了海洋开发与保护的“四个转变”。渔业是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一环。随着海洋经济的发展以及其他海洋新型产业的快速上升,我国海洋渔业占海洋生产总值的比重相对偏低,对海洋经济贡献度呈现出下降趋势。海洋牧场作为海洋产业极具优势的领域,在促进海洋渔业传统产业发展的同时,还可以拓展传统渔业功能,将渔业增殖、生态修复、休闲娱乐、观赏旅游、文化传承、科普宣传以及餐饮美食等有机结合,有效带动海洋第二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形成海洋渔业经济新的增长点,有效推动海洋经济的规模化、集约化和效率化,为海洋经济整体健康、可持续的发展,为海洋强国战略的实现做出新的贡献。

二、海洋牧场建设现状

经过30余年的发展,我国沿海已从北到南建设了一系列以投放人工鱼礁,增殖种植海草和海藻,底播增殖海珍品,增殖放流鱼、虾、蟹和头足类等为主要内容的海洋牧场。截至目前,全国已投入海洋牧场建设资金49.8亿元,建成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42个、海洋牧场个,用海面积超过.6平方公里,投放鱼礁超过万空立方米(全国海洋牧场建设情况详见附图1)。

目前,全国海洋牧场建设初具规模,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日益显著。根据专家测算,已建成的海洋牧场年产生直接经济效益.2亿元、生态效益.5亿元,年度固碳量19.4万吨,消减氮吨、磷吨。另外,据统计,通过海洋牧场与海上观光旅游、休闲海钓等相结合,年可接纳游客超过万人次。在我国沿海很多地区,海洋牧场已经成为海洋经济新的增长点,成为一二三产业相融合打造六次产业的重要依托,成为沿海地区增殖海洋生物资源、修复海域生态环境、实现渔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

(一)黄渤海区建设现状

黄渤海区投入海洋牧场建设资金41亿元,建设海洋牧场个、海域面积.7平方公里,投放人工鱼礁.4万立方米,建成人工鱼礁区面积.1平方公里。其中辽宁省已建设海洋牧场20个,河北省13个,天津市1个,山东省个。

黄渤海区主要建立了增殖型海洋牧场类型,以“海珍品增殖型人工鱼礁+藻礁+海藻场+鲍+海参+海胆+贝+鱼+游钓休闲渔业”为复合模式,具有物质循环型-多营养层次-综合增殖开发等特征,产出多以海参、鲍鱼、海胆、梭子蟹等海珍品为主,兼具休闲垂钓功能,主要属于增殖型和休闲型海洋牧场。

(二)东海区建设现状

东海区投入海洋牧场建设资金2.5亿元,建设海洋牧场23个、海域面积.7平方公里,投放人工鱼礁70万立方米,建成人工鱼礁区面积.2平方公里。其中江苏省已建设海洋牧场1个,上海市1个,浙江省7个,福建省14个。

东海区主要建立了“功能性人工鱼礁+海藻床+近岸岛礁鱼种+甲壳类+休闲渔业”的立体复合型增殖开发的海洋牧场模式,主要属于养护型和休闲型海洋牧场。

(三)南海区建设现状

南海区投入海洋牧场建设资金6.3亿元,建设海洋牧场74个、海域面积.2平方公里,投放人工鱼礁.1万立方米,建成人工鱼礁区面积.6平方公里。其中广东省已建设海洋牧场70个,广西壮族自治区2个,海南省2个。

南海区主要建立了“生态型人工鱼礁+海藻场+大宗经济贝类+热带亚热带优质鱼类+旅游休闲产业”的海洋生态改良增殖开发的海洋牧场模式,以生态保护和鱼类、甲壳类和贝类产出为主,兼具休闲观光功能,主要属于养护型海洋牧场。

三、海洋牧场建设存在的问题

我国海洋牧场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

(一)缺乏统筹规划和科学布局

海洋牧场是一项科学的系统工程,建设前需要前期开展科学详实的调研,并在调研基础上做出科学的规划。一些海洋牧场的规划布局、礁区选址、建设规模和数量及人工鱼礁工程设计等方面尚缺乏科学的论证和统筹规划,建设布局不够合理;一些海洋牧场缺少明确的功能定位,过于强调经济效益而忽视了生态效益,这些都制约了海洋牧场建设整体功能的发挥。

(二)地区间发展不平衡,资金投入总体不足

由于各地区对海洋牧场的重视程度和资金支持存在较大差异,目前全国海洋牧场发展并不平衡。部分地区缺乏财政资金支持,海洋牧场建设难以形成有效规模,导致我国海洋牧场建设虽然数量多但规模偏小,生态保护型海洋牧场的发展受到制约,加上海洋牧场运行和管理缺乏配套资金,导致海洋牧场的综合效益难以充分、持续发挥,严重影响了海洋牧场的实际效果。

(三)海域使用面临较多制约

近年来,随着海洋开发力度的不断加大,工业用海、填海造地、航道码头等挤占了海洋牧场的发展空间,海洋牧场建设经常需要为各类开发工程让路。另外,目前海洋牧场在海域使用权审批和海域使用金缴纳等方面,也缺少有力的扶持政策,部分地区对海洋牧场用海的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过高、批准的使用期限过短,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企业等社会资金投入海洋牧场建设的积极性。

(四)建设管理体制尚不完善

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缺乏海洋牧场建设方面的相关规定,不适应海洋牧场的建设和管理需求,致使海洋牧场建设和管理存在缺位。海洋牧场的建设和运营涉及政府、企业、渔民等多方利益主体,一些海洋牧场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监督监测等责任主体不明确,海洋牧场产权不清晰,导致管理混乱;在一些地区存在海洋牧场重建设、轻管理现象,后续监测和管理监督不到位,管理目标发生偏差,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与短期利益,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海洋牧场综合效益的发挥。

(五)科技支撑落后于发展需求

海洋牧场的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海洋物理、海洋化学、海洋地质、海洋生物及建筑工程等多个学科。目前,我国从事海洋牧场研究的机构和专业人才不足,对海洋牧场缺乏系统性的研究。海洋牧场配套技术、环境优化技术研究的力度尚有不足,海底构造结构、海湾环境系统、鱼类和鱼群行为洄游观测等方面的研究更需加强,海洋牧场基础研究进度明显滞后,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海洋牧场的发展。

四、规划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从保护和修复渔业资源角度出发,以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为抓手,以人工鱼礁和海藻场为载体,以增殖放流为补充,强化规划引导、科技支撑、投入支持、制度保障,大力推进以海洋牧场为主要形式的渔业资源生态修复和区域性渔业综合开发,从而推动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渔业转方式调结构,促进现代渔业转型升级。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兼顾,生态优先

统筹考虑海洋牧场的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水域生态环境修复、海洋水产品产出、休闲渔业发展等各种功能,确保海洋牧场建设和管理的生态合理性优先于经济合理性,追求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在内的综合效益最大化,重点发展以生态资本保值增值为基础的生态养护型海洋牧场,实现海洋渔业与资源环境可持续协调发展。

2.科学布局,重点示范

综合考虑我国黄渤海、东海和南海的水生生物资源和环境禀赋、生态修复需求、转产转业形势和渔业产业发展特点,科学布局海洋牧场建设,重点抓好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以面促区,逐步推进,提升我国海洋牧场发展的整体规模、层次和水平。

3.明确定位,分类管理

明确海洋牧场的功能定位,并根据不同的功能类型,合理设计人工鱼礁和海藻(草)场建设、贝类底播增殖、渔业资源增殖放流、休闲渔业开发等配置模式,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内容,注重各建设内容之间的衔接和互补,加强后续管理监测,强化产出控制,科学评估海洋牧场实际效果。

4.理顺机制,多元投入

修订海洋牧场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海洋牧场建设和管理规定,完善海洋牧场相关规章制度,建立“权属清晰、责任明确、管理规范、保障有力、运转高效、公平惠益”的海洋牧场建设和管理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调动各方积极性,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筹集建设资金,建立海洋牧场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三)规划目标

-年,重点推进我国近海“一带”和黄渤海区、东海区、南海区“多区”的“一带多区”海洋牧场建设,以内湾、海湾、岛群、近岸、外海岛礁海域为依托,以养护型海洋牧场建设为重点,高起点推进海洋牧场组织化、标准化、绿色化、产业化、信息化建设。建设个区域代表性强、公益性功能突出的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海洋牧场建设管理制度和科技支撑体系,不断提升海洋牧场建设、管理水平,基本形成运行高效、资源节约、绿色发展的海洋牧场发展新格局。

(四)主要任务

按照近期(-年)和中长期(-年),分两个阶段制定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发展和建设任务:

1.近期(-年)建设和发展任务

全国沿海近期规划建设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58个,面积平方公里,主要建设类型为养护型和增殖型海洋牧场,兼顾休闲型海洋牧场,具备休闲海钓和观光旅游等休闲渔业功能。

近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规划建设情况见附图2: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近期规划建设分布图。

2.中长期(-年)建设和发展任务

全国沿海中长期规划建设海洋牧场62个,面积平方公里,主要建设类型为养护型海洋牧场,兼顾休闲型和增殖型海洋牧场,具备休闲海钓和观光旅游等休闲渔业功能。

中长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规划建设情况见附图3: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中长期规划建设分布图。

到年,在我国沿海建成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个,总面积平方公里。

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总体规划建设情况见附图4: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规划建设分布图。

五、总体布局

基于我国海洋牧场建设现状,根据《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和《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海洋牧场建设目标,结合全国沿海各省区海洋牧场建设规划、发展计划,对全国和黄渤海区、东海区和南海区的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的发展和建设布局如下:

-年,在全国沿海规划发展建设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个,海域总面积平方公里,主要建设类型为养护型和增殖型海洋牧场,兼顾休闲型海洋牧场,具备休闲海钓和渔业观光旅游等休闲渔业功能。

(一)黄渤海区

截止到年,规划共在黄渤海区建设60个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形成示范海域面积平方公里,其中:建设人工鱼礁区面积平方公里,投放人工鱼礁万空立方米;规划增殖种植海藻场和海草床面积平方公里;增殖鱼、虾、蟹、贝等各类海洋生物.35亿尾(粒)。

1.近期建设和发展任务

示范区数量:-年,在黄渤海区规划建设31个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其中辽宁省9个(含大连市6个),河北省7个,天津市1个,山东省14个(含青岛市5个)。

主要分布区域:渤海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秦皇岛-滦河口海域、黄海北部、大连近海、山东半岛近岸等海域。其中:辽东湾主要分布在辽宁近海的盘山和锦州海域;渤海湾主要分布在天津大神唐海域;莱州湾主要分布在山东近海的芙蓉岛和太平湾海域;秦皇岛-滦河口海域主要分布在山海关、祥云湾、新开口、北戴河和滦河口海域;黄海北部主要分布在辽宁近海的丹东海域;大连近海主要分布在财神岛、蚂蚁岛、大小长山岛、獐子岛、海洋岛海域;山东半岛近岸主要分布在荣成、牟平、桑沟湾、爱莲湾、庙岛群岛北部、岚山东部、石雀滩、崂山湾、灵山、黄岛等海域。

黄渤海区近期规划建设的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分布情况见附图2: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近期规划建设分布图。

黄渤海区近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具体规划建设情况见附表4:黄渤海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规划建设表。

2.中长期建设和发展任务

示范区数量:-年,在黄渤海区规划建设29个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其中辽宁省7个(含大连市4个),河北省5个,天津市1个,山东省16个(含青岛市2个)。

主要分布区域:渤海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秦皇岛-滦河口海域、大连近海、山东半岛近岸等海域。辽东湾主要分布在葫芦岛、绥中、营口海域;渤海湾主要分布在南港工业区海域;莱州湾主要分布在河口区、莱州湾中部、石虎嘴海域、辛庄海域、桑岛西部海域;秦皇岛-滦河口海域主要分布在南戴河、塔子口、唐山、秦皇岛、沧州海域;大连海域主要分布在广鹿岛、平岛、三辆车、太平湾海域;山东半岛近岸主要分布在南北隍城岛、大小钦岛、砣矶-喉矶-高山岛、大小竹山岛-车由岛、养马岛、双岛湾、鸡鸣岛-马栏湾、大阎家、日照市北部近海、凤凰岛、斋堂岛等海域。

黄渤海区中长期规划建设的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分布情况见附图3: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中长期规划建设分布图。

黄渤海区中长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具体规划建设情况见附表4:黄渤海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规划建设表。

(二)东海区

截止到年,规划共在东海区建设20个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形成示范海域面积平方公里,其中:建设人工鱼礁区面积平方公里,投放人工鱼礁万空立方米;规划增殖种植海藻场和海草床面积84平方公里;增殖鱼、虾、蟹、贝等各类海洋生物33.5亿尾(粒)。

1.近期建设和发展任务

示范区数量:-年,在东海区规划建设7个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其中江苏省1个,浙江省4个(含宁波市1个),福建省2个。

主要分布区域:海州湾海域;舟山群岛的中街山列岛、马鞍列岛、渔山列岛、南麂列岛等海域;福建近海的宁德霞浦、莆田秀屿海域。

东海区近期规划建设的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分布情况见附图2: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近期规划建设分布图。

东海区近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具体规划建设情况见附表5:东海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规划建设表。

2.中长期建设和发展任务

示范区数量:-年,在东海区规划建设13个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其中江苏省1个,浙江省3个,福建省9个(含厦门市1个)。

主要分布区域:江苏南黄海海域;浙江近海的朱家尖白沙、椒江大陈、洞头等海域;福建近海的福鼎、连江、平潭、石狮、大港湾、漳浦、诏安、白哈礁、南日岛等海域。

东海区中长期规划建设的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分布情况见附图3: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中长期规划建设分布图。

东海区中长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具体规划建设情况见附表5:东海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规划建设表。

(三)南海区

截止到年,规划共在南海区建设40个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形成示范海域面积平方公里,其中:建设人工鱼礁区面积平方公里,投放人工鱼礁万空立方米;规划增殖种植海藻场和海草床面积79平方公里;增殖鱼、虾、蟹、贝等各类海洋生物亿尾(粒)。

1.近期建设和发展任务

示范区数量:-年,在南海区规划建设20个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其中广东省16个(含深圳市1个),广西省2个,海南省2个。

主要分布区域:广东省近海的珠海万山海域;汕尾龟龄岛东、遮浪角西海域;汕头平屿西、乌屿海域;揭阳神泉海域;惠州大辣甲、大星山海域;深圳杨梅坑海域;珠海庙湾海域;江门乌猪洲海域;阳江西帆石、头芦排海域;茂名大放鸡岛海域;吴川市博茂渔港西南部海域;湛江硇洲等海域。广西省近海的防城港白龙珍珠湾及北海近海海域。海南三亚近海的三亚湾、蜈支洲岛海域。

南海区近期规划建设的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分布情况见附图2: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近期规划建设分布图。

南海区近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具体规划建设情况见附表6:南海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规划建设表。

2.中长期建设和发展任务

示范区数量:-年,规划在南海区建设20个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其中广东省15个(含深圳市1个),广西省1个,海南省4个。

主要分布区域:广东省近海的汕头海门、莱芜海域;揭阳前詹海域;惠州虹海湾、灯火排、小星山海域;深圳东冲—西冲海域;珠海外伶仃海域;江门沙堤海域;阳江南山岭、海陵岛海域;茂名第一滩海域;湛江乌石、江洪、龙头沙等海域。广西省钦州近海的三娘湾海域。海南省西沙永乐群岛海域;三亚市崖州海域;万宁洲仔岛海域;文昌海域。

南海区中长期规划建设的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分布情况见附图3: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中长期规划建设分布图。

南海区中长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具体规划建设情况见附表6:南海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规划建设表。

六、建设内容

规划期内建设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面积.56平方公里,建设人工鱼礁区面积平方公里,投放人工鱼礁3万空立方米,规划增殖种植海藻场和海草床面积平方公里,增殖鱼、虾、蟹、贝等各类海洋生物.78亿尾(粒)。具体为:

(一)人工鱼礁

礁体类型:钢筋混凝土构件礁;船礁;石块礁等。

礁体数量:规划期内共建成人工鱼礁海域面积平方公里,建设人工鱼礁体积3万空方。近期建设人工鱼礁海域面积平方公里,建设人工鱼礁体积万空方,其中黄渤海建设人工鱼礁面积平方公里、礁体万空方,东海区建设人工鱼礁面积65平方公里、礁体万空方,南海区建设人工鱼礁面积平方公里、礁体万空方。中长期建设人工鱼礁海域面积平方公里,建设人工鱼礁礁体万空方,其中黄渤海建设人工鱼礁面积平方公里、礁体万空方,东海区建设人工鱼礁面积75平方公里、礁体万空方,南海区建设人工鱼礁面积平方公里、礁体万空方。

表7人工鱼礁建设面积和数量

内容

区域

近期(-年)

中长期(-年)

建设海域面积(平方公里)

鱼礁建设数量(万空方)

建设海域面积(平方公里)

鱼礁建设数量(万空方)

黄渤海区

东海区

65

75

南海区

合计

(二)海藻场和海草床

增殖种类:增殖和移植海带、紫菜、裙带菜、龙须菜、羊栖菜、石花菜、麒麟菜、鼠尾藻、马尾藻、大叶藻、褐藻、江篱、多管藻等藻类和海草。

建设数量:规划期内建设海藻场和海草床总面积平方公里。其中近期建设面积平方公里,黄渤海区60平方公里,东海区34平方公里,南海区39平方公里;中长期建设面积平方公里,其中黄渤海区55平方公里,东海区58平方公里,南海区40平方公里。

表8海藻场和海草床建设数量

内容

区域

近期(-年)

中长期(-年)

建设海域面积(平方公里)

建设海域面积(平方公里)

黄渤海区

60

55

东海区

34

50

南海区

39

40

合计

(三)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

增殖放流种类:放流的鱼类、甲壳类和头足类等种类符合《农业部关于做好“十三五”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海洋增殖种类;增殖的其它种类需为海域本地种。

增殖放流数量:规划期内增殖放流.78亿尾粒,近期增殖放流数量.09亿尾粒,其中黄渤海区55.6亿尾粒,东海区20.25亿尾粒,南海区23.56亿尾粒;中长期增殖放流.69亿尾粒,其中黄渤海区48.75亿尾粒,东海区12.75亿尾粒,南海区43.19亿尾粒。

表9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数量

内容

区域

近期(-年)

中长期(-年)

增殖放流数量(亿尾粒)

增殖放流数量(亿尾粒)

黄渤海区

55.60

48.75

东海区

20.75

12.75

南海区

63.74

43.19

合计

.09

.69

七、投资估算

(一)投资规模

-年,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规划建设总投资.28亿元,其中人工鱼礁投资.43亿元,海藻场和海草床移植增殖投资13.90亿元,增殖放流总投资13.95亿元。各区投资规模具体为,黄渤海区91.83亿元,东海区29.40亿元,南海区59.05亿元。

近期投资规模(-年):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计划投资86.53亿元,其中人工鱼礁投资72.73亿元,海藻场和海草床移植增殖投资6.65亿元,增殖放流投资7.15亿元。各区投资规模具体为,黄渤海区43.33亿元,东海区10.30亿元,南海区32.90亿元。

中长期投资规模(-年):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计划投资93.75亿元,其中人工鱼礁投资79.70亿元,海藻场和海草床移植增殖投资7.25亿元,增殖放流投资6.80亿元。各区投资规模具体为,黄渤海区48.50亿元,东海区19.10亿元,南海区26.15亿元。

表10海洋牧场建设投资估算表

内容

区域

近期(-年)

亿元

中长期(-年)

亿元

合计(-年)

亿元

人工鱼礁

藻类移植

增殖放流

近期总投资

人工鱼礁

藻类移植

增殖放流

中长期总投资

人工鱼礁

藻类移植

增殖放流

规划期总投资

黄渤海区

37.23

3.00

3.10

43.33

43.00

2.75

2.75

48.50

80.23

5.75

5.85

91.83

东海区

7.50

1.70

1.10

10.30

15.00

2.50

1.60

19.10

22.50

4.20

2.70

29.40

南海区

28.00

1.95

2.95

32.90

21.70

2.00

2.45

26.15

49.70

3.95

5.40

59.05

合计

72.73

6.65

7.15

86.53

79.70

7.25

6.80

93.75

.43

13.90

13.95

.28

(二)资金筹措

中央投资方面,争取中央财政渔业资源保护与渔民转产转业专项资金支持和中央财政对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燃油补贴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支持。

地方投资方面,争取地方财政通过海域使用金及海洋生态损失补偿资金等渠道给予资金支持。

企业投资方面,由企业作为承建单位承担的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项目,企业投资比例应不低于示范区项目总投资的30%。

八、效益分析

(一)生态效益

海洋牧场建设形成的人工鱼礁区,为大型藻类、附着生物等提供了附着基质,礁区内形成的多样性流场和流态,为各类水生生物提供了栖息、繁衍、生长、避敌等所需的生息空间。藻类移植及海草床建设对于修复海底生态环境、解决海域荒漠化问题意义重大,不但可以净化水质、改善底质,还可以减缓温室效应、防止赤潮发生。通过海洋牧场示范区的建设,可以恢复并提高示范区及其周边海域渔业资源补充量和生物多样性,改善海域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海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在水生生物栖息地和渔场环境修复、渔业资源种群恢复、海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提升、生物多样性维系等方面将发挥综合的生态效益。

(二)社会效益

对废旧渔船进行报废和回购,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后,作为鱼礁材料,变废为利,同时通过建成的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吸纳转产转业渔民经过培训后,从事导游、餐饮、观光等休闲渔业活动,既可以解决渔民转产转业,又可以加快渔业转方式调结构,促进渔业转型升级,增加渔民收入,保障渔区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还可有效带动沿岸地区水产品育苗、养殖、加工、外贸、交通运输、餐饮旅游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为海洋经济发展做出新贡献。此外,利用政府引导、社会媒体宣传、扩大公众参与等途径,加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的广泛宣传和教育,倡导树立“人海和谐、人鱼和谐”的理念,使社会大众逐渐认识到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科学合理的利用海洋水生生物资源的重要性,提升全社会的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三)经济效益

根据国内外的海洋牧场建设经验,1空方人工鱼礁区比未投礁的一般海域,平均每年可增加10公斤渔获量。按此测算,本规划期内人工鱼礁投放3万空方,平均每年可增加30万吨产量,按照主要渔获品种的价格2万元/吨计,本规划中仅人工鱼礁建成后每年就可增加60亿元的渔业产值,结合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和海藻增殖移植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保守估计建成的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每年带来的经济效益将超过亿元,如果海洋牧场示范区与休闲渔业较好地结合,还将会带来更加可观的经济效益。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

沿海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相应管理制度,以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创建为抓手,加大海洋牧场建设力度,统筹做好海洋牧场与海水养殖、休闲渔业、捕捞渔民转产转业、渔船更新改造及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水生生物保护区建设和增殖放流等渔业相关产业或工作的协调配合,加快海洋渔业转方式调结构和转型升级,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要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协调好海洋牧场建设与其他行业用海关系,积极争取将海洋牧场规划或建设区域,作为渔业功能区域加以体现,为海洋牧场发展提供或预留充足的开发利用空间。

(二)完善海洋牧场建设和管理体制机制

加快推进海洋牧场相关配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制修订,完善海洋牧场建设和管理办法。创新海洋牧场建设和管理体制机制,根据不同的投资类型和功能定位,实行有针对性的分类管理。建立海洋牧场资产产权投资与收益的保护制度,明确公益型海洋牧场和生产型海洋牧场的产权、投资与收益等利益关系,探索海洋牧场建设主体、经营主体和所在海域渔民在海洋牧场经营、开发、管理和维护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在确保海洋渔业资源切实得到保护的基础上,确保各方投入者获得合理收益。

(三)建立多元化投入支持机制

充分发挥国家和地方政策、资金、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整合渔业现有的支持政策,在有关项目和资金安排上对海洋牧场建设予以重点倾斜。同时,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在海域规划、相关审批、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对海洋牧场建设给予地方财政配套,并在减免海域使用费用、简化环评手续,以及信贷、税收、保险等方面进行政策倾斜。积极推动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长效投入机制,按照“谁投资、谁负责、谁受益”的原则,鼓励渔业以外的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海洋牧场建设,推动海洋牧场规模化发展。

(四)强化科技支撑和服务

加强海洋牧场方面的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建立多层次的人才培养机制,形成稳定、高效的海洋牧场技术研究和支撑团队,为海洋牧场发展规划、建设实施、技术标准制修订、效果评估、管理措施和制度、扶持政策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组织相关科技力量,以产业发展为导向,对海洋牧场选址、礁体设计、投放施工、增殖品种选择、开发利用等方面的关键与共性技术难题开展联合攻关。充分发挥海洋牧场示范区的典型示范和辐射作用,大力推广实用技术和成功经验,带动海洋牧场健康发展。

(五)加强海洋牧场后续管理监测

构建海洋牧场实时监测系统与辅助决策技术信息平台,及时对海洋牧场生态环境、资源状况进行跟踪监测。建立海洋牧场长期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评估机制,全面总结、科学评估、综合分析取得的效果,为后续管理、开发利用和继续建设提供决策依据。加强海洋牧场选址、设计、论证、实施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审查,严把招投标、质量管理和技术监督等关键环节,确保海洋牧场建设质量;加强执法监管,建立动态监管体系和综合考评体系,确保海洋渔业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附件: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规划图表附图1:全国海洋牧场建设情况分布图(截止到年)

附图2:国家级海洋牧场近期建设规划分布图(-年)

附图3:国家级海洋牧场中长期建设规划分布图(-年)

附图4国家级海洋牧场建设规划分布图(-年)

附表:黄渤海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规划建设表

来源: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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