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热爱生命,坚强的活着

要热爱生命

作者:赤海贝

最近翻书,被《热爱生命》这个正能量的题目吸引。

坐在桌前,翻开书,无数个字词从我眼前飞过,可不知所云。硬着头皮又看了两页,还是不知所云。

1.只有放弃才会失败

手在翻书,我的思绪却在思考,怎样才算热爱生命?是小富即安,还是勇往直前;是热衷于施舍行善,还是不受世俗的捆绑,追求精神的自由;是寻求身体的健康,还是追求世俗的时尚?或许,都不是。

您热爱生命吗?您是怎样做的呢?

现实生活中,我们总是被各种各样的问题困扰着。有时候,我会幻想,如果可能,我愿意拿生命去换什么呢?金钱、财富、爱情,还是理想?

我相信,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

生活不易,在现实中,我们看见了上述各种各样的答案。有人拿生命换钱、换物品、换爱情,也有人愿意拿身外之物来换生命。

尽管如此,无论是哪一种文明,都鼓励人活着,热爱生命。

当我准备放弃再看这篇小说时,我突然看见一头病狼,跟在一个匍匐爬行的人身后,那个人往前爬一米,病狼就往前跟一米,就这样一直耗着前行,好像是在比拼谁才是最后的胜利者。

就这样,为了活着,一个人往前爬,一头病狼跟在后面舔舐爬行者留下的血迹。

看到这里,我发现活着,或许就是一个伪命题,充满了悖论。

作为活着的生命体,我更愿意在哲学的理论中,去探寻生命的意义,活着的权利。

看见病狼尾随爬行者的情节,我很好奇,难道是那头病狼袭击了这个人?这个人被病狼咬伤了,才爬着前行?如此这般推论,我觉得是作者情节设计出了问题。

带着质疑和怀疑,我把书翻到开头。

《热爱生命》,作者杰克·伦敦。

我突然想起,读这篇文章的原版(英文版)的情形,无数的单词从我眼前飞过,最后我不知所云。

原来,不喜欢一个作者的文章,跟语言本身无关。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创作的中篇小说,首次发表于年。

杰克·伦敦一生写过多篇短篇小说,其中优秀的有《墨西哥人》、《热爱生命》、《在甲板的天棚底下》等。

我耐着性子,用手指指着文字,慢慢读,像个小孩子。

我终于看懂了,作者开篇用硬汉的笔触,描写了一幅美国西部糟糕的极地无人区的素描。那个年代,很多淘金者为了发财,来到这蛮荒之地。

小说的主人公,我没有看见名字(或者没有名字),是一位淘金者。小说讲述的是他跟他的伙伴(比尔),淘金成功后,返回人类聚居地的故事。

主人公在返回的途中,越过一条小河时扭伤了脚腕,他的伙伴(比尔)无情地抛弃了他,让他独自在荒原上寻找着出路。

2.不要像玻璃人一样脆弱

《热爱生命》通过讲述这个孤独的淘金者,在荒原上陷入困境,他最后克服困难,得以生存的故事。这篇小说展现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表达了作者对生命的热爱与敬畏。

主人公先是崴了脚踝,被同伴比尔抛弃,紧接着皮鞋磨得破烂,又粮尽弹绝。最可怜的莫过于,天公不作美,又下起了冻雪。

面对死亡的考验,主人公连续战胜内心的恐惧,拖着扭伤的脚腕和血肉模糊的脚挣扎前行。

脚伤让他每前进一步都非常困难,更可怕的是不时袭来的难以忍受的饥饿感。

3.知道怎样依靠自己

迫于无奈,他将淘来的沙金平均分成两份,将其中的一份小心翼翼地藏好,带着另一份继续艰难地前行。

在最绝望的时刻,他在发现了一只受伤的松鸡。他一下子看到了希望,忍着剧烈地脚痛拼命地去追赶那只松鸡,结果又迷路了。

主人公迷失在这片无人区,这不是最挑战的,最挑战的是主人公由于挨饿,频频出现幻觉。周围的狼群随时出没,这又加重了主人公的心理负担。

为了不饿死,他吃野果、草根、生鱼,甚至吃狼群啃过鹿的骨头。

他把鹿的骨头,用石头砸成碎渣吃掉。就这样主人公在无人区艰难地度过了一天又一天。

在无人区停留的时间越久,他消耗的体力就越多。

在生与死,金子与生命做了对比之后,他选择把剩下的金沙又分成了两份,这一次他把其中的一份儿直接倒在了地上。

没过多久,他就把所有的金沙全都扔掉了。

在活命这件事上,主人公非常清醒。现存的这些艰难困苦都不算什么,他只要循着比尔的足迹前进,就能回到人类的聚居区。他非常坚信这一点。

4.不要死于愚蠢

慢慢地,他看见了比尔扔掉的东西,看见了比尔留下坡脚的足迹,看见了比尔爬过的痕迹,看见了比尔装有金子的口袋。最后,他看见了一堆被狼啃食过的人类的白骨,可那堆白骨是那么像比尔。

读到这里,我能感受到主人公崩溃的心情。

尽管自私的比尔抛弃了他,可比尔曾经是他朝夕相处的朋友,他们志同道合,一起实现了梦想。无论怎样,主人公也是循着比尔的足迹才有希望走出无人区。

当比尔看见那一堆新鲜的白骨时,他活着走出无人区的希望在慢慢消亡。

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只生病的狼。这只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

怎么办?走不走?往哪里走?一个人,在凶猛野兽出没的荒芜的无人区,被同伴抛弃,浑身是伤,没有食物,要活下来,我相信这个人要承受的痛苦,是人类所能承受的极限级别的痛苦。

或许此时此地,随着比尔的死亡,主人公才变得最无助,也最迷茫。

5.保留一点可以期望的东西

一头生了病的狼盯上他,尽管这头狼病得厉害,也没有力气袭击他,但它正等着主人公死去,用他新鲜的身体来填饱自己的胃,用它新鲜的身体来赶走疾病。

生还是死,前进还是退缩,都在他的一念之间。

“好死不如赖活着”,是我们坚信的普世价值观。

在蛮荒的无人区,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身躯,在荒原上展开了互相猎取对方的行动。

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头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与病狼的战斗中,主人公获得了胜利。他用人类的牙齿咬死了那头尾随他的狼。他喝了狼的血,他的眼睛又生了病,像瞎子一样失去了正常的作用。

他像海边沙滩上一头不知名的动物,没有方向,匍匐前行。最终一艘轮船发现了他,他获救了。

他的整个故事被写成小说,生命与金钱,友情与活着,众多的辩论都失去了色彩。只有活着,只有热爱生命,才能迸射出耀眼的光芒。

6.别让精神破产

生存的决心最终挽救了他,生命最终战胜了死亡。这篇小说热情歌颂了顽强的生命力和不堪的人性。

当面对比尔的骸骨时,主人公发出粗厉可怕的笑声。此时,他内心充满矛盾,之前他一直靠着狼群啃食过的骨头活着,是凶恶的狼群养活了他。在面对比尔的骸骨时,主人公则表现出人性中最可贵的东西:即使在危难和绝境之中,他仍然坚守了做人的道德良知。

他没有去吃那些新鲜的,看起来像是比尔的骸骨,而是去了水塘边去抓那些他根本就抓不住的鱼。

主人公孤零零一个人被抛在了这片“可怕又辽阔的荒野”,然而造成他孤立无援的罪魁祸首,不是“荒野”而恰恰是“文明”。

小说主人公和他的同伴都是来自文明世界的淘金者,他们不远万里来到荒芜的北国冰原,根本目的只有一个——黄金。当黄金到手之后,其他一切都显得无足轻重,两人一起冒险,同甘共苦的伙伴情谊早已变得一文不值。

小说中的这一情节折射了美国现代文明社会中人类灵魂的癌变。工业文明突飞猛进,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产品和消费品极大丰富,这就勾起了人类欲望的无限膨胀。

人们所做的一切努力最终都是为了获得物质财富,填充私欲,然而,“与物欲横流的物质文化相对的是几近真空的精神状态”。当拜金主义、利己主义成为文明世界的价值观念时,人与人的关系归根到底也只是经济利益关系了。

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相互利用、尔虞我诈、钩心斗角、强取豪夺都是司空见惯,精神堕落、道德沦丧也是不可避免。

“精神的空虚、心灵的寂寞、感情的颓废”,使“温情”、“友爱”、“互助”之类的字眼变得似曾相识但却遥不可及。鉴于那样的社会背景和心理背景,比尔对主人公的呼救置之不理,将他一个人丢在荒原,且不顾他的生死,这种做法根本不足为奇,文明的虚伪也昭然显现。

7.积极的思想就是一切

作者赋予《热爱生命》中的淘金者正视严酷现实的勇气,战胜逆境的坚强意志,以及成为强者超人的英雄气概,最终在同北疆荒原、伤残、饥饿、死亡的斗争中,赢得了生存的权利,成为自然的强者。

自然界中物种繁多,人类不过是其中的一种。当小说主人公作为一个蜕去文明外壳的本真的人与一条病狼对峙对决的时候,我更深切地体会到了这一点。没有了枪和猎刀,没有了文明的伪装,人回归了他的本真,又成了自然界中一种普通的生物,在食物链中他甚至不在狼之上,如果主人公遇上的不是一条病狼,他恐怕早己命丧狼口。

“他的步子软弱无力,很不稳,就像跟在身后的那头狼一样又软又不稳”。人之于狼已经没有任何优势,相反显得十分相像:身处同样的环境,同样被死神追逐,又同样挣扎求生,一个是受伤的人,一只是不健康的狼,他们一路对峙,相互提防,又相互窥视。

“病人一路爬着,病狼一路舔舐着,两个生灵就这样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躯壳,相互猎取着对方的生命。”此时我看到的不再是文明人和野兽,而是平等的“两个生灵”。

8.世间万物平等

人在自然界中并不高贵,没有特权,死亡同样威胁他。支撑着他,反抗死神的不是高尚伟大的思想,仅仅是最原始质朴的求生欲。

狼也不愿意死去,它也有求生的欲望,也有在自然界中继续生存的权利,它的生命也并不低贱。

或许,人类需要重新确立自己在自然界中的位置,人类不是自然的主宰,只是自然生命共同体中的一个普通成员。

作者:赤海贝

图片:自己拍摄

要热爱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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